- 成 语:理得心安
- 汉语拼音:lǐ dé xīn ān
- 成语含义:义参「心安理得」。见「心安理得」条。
- 书 证:
01.清.刘坤一〈复黎简堂书〉:「顾我辈行止,惟求理得心安,不计人之毁誉。」 - 典故说明:此处所列为「心安理得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「心安理得」这句成语说明做事的时候,如果觉得心中坦然无所愧咎,所做所为就一定可以获得合理的说解。「心安」是「理得」的前提,心要不安,理就难得。在《论语.阳货》篇记载了一段孔子学生宰我来向孔子请教「三年之丧」的问题。宰我认为因父母之丧,当子女的要守三年的孝,都不能为礼作乐,礼乐岂不是会因此而失传?所以他觉得守一年丧应该就够了。孔子就反问他:父母丧不到三年,当子女的就吃好的,穿好的,心会安吗?宰我说:「安!」孔子就说:「你要能感到心安,你就去做吧!」孔子认为处事的时候,只要心里不会觉得不安,就一定可以说解,宰我既然可以觉得心安,当然一定有他的道理存在。一般人都是受到父母三年的褓抱提携,所以为父母守丧三年,今天宰我认为只要为父母守丧一年就够了,是以孔子不禁要怀疑宰我年幼时,是不是也和常人一样,享有父母三年褓抱提携的恩情。
- 成语来源:此处所列为「心安理得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※#《论语.阳货》1宰我问:「三年之丧,期已久矣。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谷既没,新谷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」子曰:「食夫稻,衣夫锦,于女2安乎?」曰:「安。」「女安则为之。夫君子之居丧3,食旨4不甘,闻乐不乐,居处不安,故不为也。今女安,则为之。」宰我出。子曰:「予之不仁也。子生三年,然后免于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丧也。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?。
〔注解〕
(1)典故或见于《三国志.卷九.魏书.诸夏侯曹传.夏侯玄》。
(2)女:音ㄖㄨˇ,同「汝」。你。
(3)居丧:居父母之丧。
(4)食旨:吃美味的食物。〔参考数据〕《三国志.卷九.魏书.诸夏侯曹传.夏侯玄》中正则唯考其行迹,别其高下,审定辈类,勿使升降。台阁总之,如其所简,或有参错,则其责负自在有司。官长所第,中正辈拟,比随次率而用之,如其不称,责负在外。然则内外相参,得失有所,互相形检,孰能相饰?斯则人心定而事理得,庶可以静风俗而审官才矣。 - 参考成语:心安理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