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词 条:以杀去杀
- 拼 音:yǐ shā qù shā
- 含 义:
用刑戮来禁绝互相攻杀之事。《商君书.画策》:「故以战去战,虽战可也。以杀去杀,虽杀可也。以刑去刑,虽重刑可也。」也作「以杀止杀」。
- 造句 / 例句:
- 以杀去杀,虽杀可也。
- 出处《商君书?画策》:“以杀去杀,虽杀可也。
- “以杀去杀,虽杀可也;以战去战,虽战可也;以刑去刑,虽重刑可也”的严刑峻法,推动了刑具的跨跃式变革。
- 商鞅的重刑理论建立在性恶论的基础之上,主张“刑主赏辅”、“刑不善而不赏善”、“轻罪重刑”,以达到“以刑去刑,以杀去杀”的目的。
- 重刑主义强调“轻罪重刑,一断于法,以刑去刑,以杀去杀”,其道理是:“立君之道,莫广于胜法;胜法之务,莫急于去奸,去奸之本,莫深于刑严。
- )鉴于历史上“以杀去杀”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杀人犯罪的教训,我们在惩处暴力犯罪时,也应当重视“化民之道,固在政教,不在刑威武也”(注:沈家本:《历代刑法考》第4卷,中华书局1985年版,第2025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