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词 条:八辟
- 拼 音:bā bì
- 含 义:
辟,法令。八辟是周代针对八种特殊身分者所订的减刑法律,分为议亲之辟(对宗室之亲)、议故之辟(对王之故旧)、议贤之辟(对有德行之人)、议能之辟(对有道艺之人)、议功之辟(对有功勋之人)、议贵之辟(对有高爵位之人)、议勤之辟(对憔悴国事之人)、议宾之辟(对先贤之后)。见《周礼.秋官.小司寇》。八辟本不列入正式的法律中,后来改称为「八议」,纳为正式的法规,自汉沿用至清。《周礼.秋官.小司寇》:「以八辟丽邦,法附刑罚。」唐.孔颖达.正义:「郑注云:『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,不在刑书。』若然,此八辟为不在刑书。若有罪当议,议得其罪,乃附邦法,而附于刑罚。」
- 造句 / 例句:
- ”参见“八辟”、“八议”。
- ”参阅“八辟”、“八议”。
- 谓菩萨于第八辟支佛地中。
- 古刑法“八辟”之一。
- 三千莫比,八辟奚恕。
- 魏律根据《周礼》的“八辟”规定了“八议”。
- 佛教有八辟支佛,其首为波罗捺国王,或即其人。
- 从曹魏时起,便仿《周礼》八辟形成“八议”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