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 条:国民大会
拼 音:guó mín dà huì
含 义:
原由各县市、各职业团体、妇女团体、少数民族及海外各地,各选举代表所组成。全称为「国民代表大会」,每四年改选一次。其职权为提出总统、副总统罢免案、修改宪法、复决立法院所提的宪法修正案、议决监察院所提之总统、副总统弹劾案。但根据现行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一条,修改国民大会之组织,将国民大会代表改为三百人,于立法院提出宪法修正案、领土变更案,经公告半年,或提出总统、副总统弹劾案时,应于三个月内采比例代表制选出之,并于选举结果确认后十日内自行集会,国民大会集会以一个月为限。主要职权为复决立法院所提之宪法修正案、领土变更案,议决立法案提出之总统、副总统弹劾案。
造句 / 例句:
  • 非洲人国民大会的态度如何呢?
  • ,参与创建国民大会青年联盟。
  • 1948年当选为国民大会主席团主席。
  • 被当选为国民大会主席团主席。
  • 1990年当选为国民大会主席团主席。
  • 11月,当选为国民大会军队代表。
  • 1948年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。
  • 当选第一届“国民大会”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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