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词 条:堂谕
- 拼 音:táng yù
- 含 义:
1.清代各部堂官所发的告示,以便晓谕众人。
2.当堂的判词或命令。如:「一件奇案,遇上了清官,堂谕开释,就解决了。」
- 造句 / 例句:
- 《琴堂谕俗编》二卷。
- 但转年思起辞退三义局,奉吉堂谕随赴昌西陵工去。
- 清代州县衙门审断案件需当场提出处理批示,称为堂谕。
- 明清公文在沿袭唐宋体制的基础上,又产生了“题本”、“奏本”、“照会”、“堂谕”等公文样式。
- 同治十三年(1874年)七月初一日的《堂谕司谕档》记载了内务府向样子匠放给津贴和添给饭食银两的特谕。
- 庙堂谕言:“始因文、武不和,而河东沦于腥膻;继因经、抚不和,而河西鞠为蓁(zhēn)莽??覆亡之辙,炯然可鉴。
- 余因呼启堂谕之曰:“兄虽不肖,并未作恶不端,若言出嗣降服,从未得过纤毫嗣产,此次奔丧归来,本人子之道,岂为产争故耶?
- 而前述《堂谕司谕档》中掌案每月津贴6两、饭费4两,合计10两,已经达到了六品京官的收入水平,说明掌案收入与七品官俸没有对应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