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 条:挟书律
拼 音:xié shū lǜ
含 义:
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,禁止儒生以古非今,史官非秦记皆烧之,非博士官而私藏诗、书、百家语者悉诣守、尉杂烧之的法令。《汉书.卷二.惠帝纪》:「三月甲子,皇帝冠,赦天下。省法令妨吏民者,除挟书律。」唐.颜师古.注:「张晏曰:『秦律敢有挟书者族。』」也作「挟书令」。
造句 / 例句:
  • 省法令妨吏民者;除挟书律
  • 四年(公元前191),废除“挟书律”,诸子思想日见活跃。
  • 公元前191年,刘盈废除了限制思想文化发展的《挟书律》。
  • 公元前191年,刘盈废除了限制思想文化发展的“挟书律”分。
  • 西汉初年,废挟书律,遣使求书,大收篇籍,广开献书之路。
  • 惠帝废《挟书律》,使诸子学说复苏,其中儒、道两家影响较大。
  • 秦亡汉立,儒家学派逐渐复兴,惠帝四年(前191年),除“挟书律”。
  • 譬如汉惠帝四年(前191年)废除《挟书律》,进一步促使诸子学说复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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