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成 语:推爱屋乌
- 汉语拼音:tuī ài wū wū
- 成语含义:义参「爱屋及乌」。见「爱屋及乌」条。
- 书 证:
01.《野叟曝言.第九九回》:「府尊王恕,是当今第一流人物;因晚生与老先生同乡,推爱屋乌,相待极厚。」 - 典故说明:此处所列为「爱屋及乌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商朝末年,武王讨伐暴虐的纣王,与纣王的军队大战于牧野(地约当今河南省淇县南),赢得胜利。纣王后来自杀,结束了商朝,而开启了周朝的天下。武王不知该如何对待殷商的遗民,就召集众大臣们商议。姜太公说:「我听说爱一个人,连他屋顶上的乌鸦都爱;而讨厌一个人,就连他家的围栏都讨厌。您觉得这样如何?」武王认为不好。召公说:「我觉得可以杀掉有罪的人,让无罪的人活下来,这样如何?」武王还是觉得不好。周公又说:「让他们继续过原本的生活,仍然住在原本的房子里,从事原本的工作,不要有太大的变化,并且多举用贤德之人,您觉得这样如何?」武王听了赞叹不已,认为只有这样广阔的胸襟才能平定天下,于是决定采用周公的意见。后来「爱屋及乌」这句成语,就从这里的原文「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」演变而出,比喻爱一个人也连带地关爱与他有关的一切。
- 成语来源:此处所列为「爱屋及乌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#《尚书大传.卷二.大誓》武王与纣战于牧之野,纣之卒辐分,纣之车瓦裂,纣之甲鱼鳞下,贺乎武王。纣1死,武王2皇皇3若天下之未定,召太公4而问曰:「入殷奈何5?」太公曰:「臣闻之也,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;不爱人者及其胥余6,何如?」武王曰:「不可。」召公趋而进曰:「臣闻之也,有罪者杀,无罪者活。咸刘厥敌,毋使有余烈,何如?」武王曰:「不可。」周公趋而进曰:「臣闻之也,各安其宅,各田其田,毋故毋私,惟仁之亲,何如?」武王旷乎若天下之已定,遂入殷。
〔注解〕
(1)纣:名辛,商朝最后一位君主,相传是个暴君。因耽于酒色,暴敛重刑,遂致民怨四起。后为武王败于牧野,自焚于鹿台而死。
(2)武王:姬发,西周君王,生卒年不详。因商纣暴虐无道,乃率领诸侯伐商,大战于牧野,败纣而代有天下,都镐京。在位十九年崩,谥曰武。
(3)皇皇:通「惶惶」,惶恐不安的样子。
(4)太公:吕尚,字子牙,号太公望,周初贤臣,生卒年不详。本姓姜,其先封于吕,从其封姓,故称为吕尚。年老隐于钓,周文王出猎,遇于渭水之阳。载与俱归,立为师。后佐武王克殷,封于齐,后世称为姜太公。
(5)入殷奈何:指进入殷商国土后,当如何处理其将士、百姓。
(6)胥余:围栏,藩篱。〔参考数据〕另可参考:《六韬》(据《艺文类聚.卷九二.鸟部下.乌》引) - 参考成语:爱屋及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