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成 语:暗器伤人
- 汉语拼音:àn qì shāng rén
- 成语含义:义参「暗箭伤人」。见「暗箭伤人」条。
- 书 证:
01.《儿女英雄传.第三一回》:「只这袖箭,我因他是个暗器伤人,不曾用过,如今也算无用之物了。」
02.《三侠五义.第三一回》:「且言邓彪虽然落水,他原是会水之人,虽被擒,不肯服气,连声喊道:『好呀!好呀!你敢用暗器伤人,万不与你们干休。』」 - 典故说明:此处所列为「暗箭伤人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「暗箭伤人」原作「暗箭中人」。刘炎是南宋时的理学家之一,当时理学以朱熹和陆九渊为首,门户分立,相互争论。刘炎却能摒除门户之见,截取各家之长,不流于意气口舌之争。他着有《迩言》一书,取《诗经.小雅.小旻》诗句「维迩言是听,唯迩言是争」之意,以浅近的言语,来阐述理学精微的道理。在这段文本中,刘炎详细说明了君子和小人的不同。他认为小人经常在背后发表中伤他人的言论,就像暗中放冷箭来伤害人一样,这两种行为都可以造成他人痛彻心扉的可怕伤害。而君子的为人光明磊落,认为与其用阴险的手段得胜,宁可用光明正大的手段来一较高下,即使失败了也没有怨言。后来「暗箭伤人」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比喻暗中用阴险的手段中伤他人。
- 成语来源:此处所列为「暗箭伤人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#宋.刘炎《迩言.卷六》1暗箭中人,其深次骨,人之怨之亦必次骨2>,以其掩人所不备也。两军对垒,克日乃战,鸣镝交驰,负不怨胜。罪不在人,责在己也。故君子之于人,与其阴倾,不如显责。
〔注解〕
(1)典故或见于《左传.隐公十一年》、宋.邵博《邵氏闻见后录.卷三○》。
(2)次骨:次,至也。次骨,至骨。比喻对于某件事情的感受非常深刻。〔参考数据〕■《左传.隐公十一年》公孙阏与颍考叔争车,颍考叔挟辀以走,子都拔棘以逐之,及大逵,弗及,子都怒。秋七月,公会齐侯,郑伯伐许。庚辰,傅于许。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。子都自下射之,颠。瑕叔盈又以蝥弧登,周麾而呼曰:「君登矣!」郑师毕登。■宋.邵博《邵氏闻见后录.卷三○》客问刘贡父曰:「某人有隐过否?中司将鸣鼓而攻之。」贡父曰:「中司自可鸣鼓儿,老夫难为暗箭子。」客笑而去,滑稽之为厚者也。 - 参考成语:暗箭伤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