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  语:朋比为奸
汉语拼音:péng bì wéi jiān
成语含义:互相勾结做坏事。语本《新唐书.卷一五二.李绛列传》。△「朋党比周
用法说明:
【语义说明】互相勾结做坏事。贬义。
【使用类别】用在「勾结作恶」的表述上。
【例  句】
01、朋比为奸的流氓,结伙抢劫,终于被逮捕了。
02、这几个朋比为奸的商人和官员,最后都被移送法办。
03、他们专做违法犯纪的事情,你可别和他们朋比为奸!
04、去做这种朋比为奸的违法勾当,真是让人感到不耻。
05、这几个无赖朋比为奸,无恶不作,村里人都恨死他们了。
06、东窗事发之后,朋比为奸的几个人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。
07、他们两人朋比为奸,盗领公款,最后东窗事发,均移送法办。
08、你和这些坏朋友朋比为奸的勒索抢劫,难道不怕受到法律的制裁吗?
书  证:
01.宋.高登〈上渊圣皇帝书〉:「主辱臣死,此曹当尽伏诛,今且偃然自恣,尚欲朋比为奸,蒙蔽天日。」
02.《三国演义.第一回》:「后张让、赵忠、封谞、段珪、曹节、侯览、蹇硕、程旷、夏恽、郭胜十人朋比为奸,号为『十常侍』。」
03.《明史.卷二○六.陆粲列传》:「御史戴金承风搏击,甘心鹰犬,皆萼姻党,相与朋比为奸者也。」
04.清.昭梿《啸亭续录.卷二.金司寇》:「故使司员朋比为奸,文成公所贻良法,更改无余,至今犹为烈也。」
05.《荡寇志.第九回》:「蔡京班师回朝,不日到了东京,面圣谢恩,同童贯朋比为奸,官家竟被他们瞒过。」
典故说明:李绛(西元764?830),字深之,唐朝赞皇人。其一生时值中唐时期,国势渐衰,外部藩镇势力越来越大,而朝中的朋党之争也愈演愈烈。李绛一向行正道,勇于犯颜直谏,深得唐宪宗的欣赏,每每征询其意见,协调事务。典源此处是摘自《新唐书.卷一五二.李绛列传》,提到当时朝中朋党之争激烈,唐宪宗深以为虑,因而询问李绛,李绛说:「自古以来君主最忌讳的就是结党营私的小人,他们是以利益为趋向,完全不顾忠义道德。而正直的君子,则尽忠职守,不图其他的利益,所以常常被奸人所陷害。如同汉朝的名节正直之士,彼此同心而爱国,但是却被那些宦官小人所憎恨,所以就制造了党锢之祸,想要消灭这些正人君子。以私利为趋向的人,因为都同样拥有个人的私心,经常互相勾结做坏事。而遵守正道的人,就会遭到小人设计陷害、毁谤,往往不得善终。小人总是经常奸计得逞,而正直忠贞之人却总是无法战胜,这样的形势,身为一国的君主,怎能不加以戒惕!」后来「朋比为奸」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指互相勾结做坏事。
成语来源:《新唐书.卷一五二.李绛列传》帝患朋党,以问绛,答曰:「自古人君最恶者朋党,小人揣知,故常借口以激怒上心。朋党者,寻之则无迹,言之则可疑。小人常以利动,不顾忠义;君子者,遇主知则进,疑则退,安其位不为它计,故常为奸人所乘。夫圣人同迹,贤者求类,是同道也,非党也。陛下奉遵尧、舜、禹、汤之德,岂谓上与数千年君为党耶?道德同耳。汉1时名节骨鲠2士,同心爱国,而宦官小人疾3之,起党锢之狱4,讫5亡天下。趋利之人,常为朋比6,同其私也;守正之人,常遭构毁7,违其私也。小人多,谮言常胜;正人少,直道常不胜。可不戒哉!」绛居中介特,尤为左右所不悦,遂因以自明。
〔注解〕
(1)汉:朝代名,西元前206?西元220,由汉高祖刘邦灭秦,并打败项羽所创立。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,被曹丕篡位而亡,共历时四百年之久。因其间曾被王莽篡夺,后刘秀又将王莽消灭,重建汉室,故史称汉光武帝刘秀以前为「前汉」,以后为「后汉」。
(2)骨鲠:比喻正直。鲠,音ㄍㄥˇ。
(3)疾:憎恨。
(4)党锢之狱:东汉末,桓帝?灵帝之际,宦官干政弄权,朝纲大败,太学生起而批判,反遭奸宦构陷,被捕入狱者数百人,而校尉李膺?大将军窦武?太傅陈蕃等人均被杀。前后共两次,朝中贤良尽失,史称为「党锢之祸」。锢,音ㄍㄨˋ。
(5)讫:穷尽、消灭。
(6)朋比:一群人彼此勾结集党营私。
(7)构毁:设计陷害、毁谤。
近义词:朋党比周  狼狈为奸  
参考成语:朋比作仇  朋比作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