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  语:偃武行文
汉语拼音:yǎn wǔ xíng wén
成语含义:义参「偃武修文」。见「偃武修文」条。
书  证:
01.《史记.卷五五.留侯世家》:「殷事已毕,偃革为轩,倒置干戈,覆以虎皮,以示天下不复用兵。今陛下能偃武行文,不复用兵乎?」
02.《资治通鉴.卷二八.汉纪二○.元帝初元二年》:「孝文皇帝偃武行文,当此之时,断狱数百,赋役轻简。」
典故说明:此处所列为「偃武修文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商朝末年纣王暴虐无道,周武王姬发出兵反抗暴政,终于推翻商朝,创建周朝。战争结束,生活恢复平和,于是周武王下令停止军备,提倡文教。放回战时军用的牛、马,用以表示天下太平,不再征用牛马。「偃武修文」是直接摘自典源的成语,就用来指偃息武备,提倡文教。
成语来源:此处所列为「偃武修文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《书经.武成》惟一月壬辰,旁死魄,越翼日癸巳,王朝步自周,于征伐商。厥1四月,哉生明2,王来自商3,至于丰4,乃偃武5修文。归马于华山之阳6,放牛于桃林之野7,示天下弗服。
〔注解〕
(1)厥:其。
(2)哉生明:阴历每月初三日,月光始生。哉,始也。
(3)商:朝代名。约当西元前十六世纪至前十一世纪,为商汤灭夏后所创建的国家。建都亳,经多次迁移,最后盘庚迁都于殷。传至纣,被周武王所灭。
(4)丰:即酆城,周文王都城。
(5)偃武:偃息武备。
(6)华山之阳:即华山之南。阳,指山的南面或水的北面。
(7)桃林之野:华山东郊。桃林,华山之东,位于华阴县潼关。
参考成语:偃武修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