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足为法
(不足为法,不足为法)
不值得学习、效法。
▶ 清·赵翼《瓯北诗话•李青莲诗》:“开口便说:《大雅》之作,骚人斯起,然词多哀怨,已非正声;至杨、马益流宕。
▶ 建安以后更绮丽,不足为法。”
▶ 鲁迅《坟•娜拉走后怎样》:“青皮固然是不足为法的,而那韧性却大可以佩服。”
▶ 丁玲《太阳照在桑干河上•写在前边》:“那些工作作风实不足为法。” b>从大类丢
不足为法
补证条目
不值得学习、效法。
▶ 语本《墨子•明鬼下》: “且《周书》独鬼而《商书》不鬼,则未足以为法也。”
▶ 宋魏庆之《诗人玉屑•诗体上》: “字谜、人名、卦名、数名、药名、州名之诗,只成戏论,不足为法也。”
- 造句 / 例句:
- 报告指出,香港监狱在某些重要问题的表现不足为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