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门亲眷
互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对方的儿子,结为亲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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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关汉卿《鲁斋郎》第四折:
“〔李四云〕姐姐,这箇既是你的儿子,我把女儿娇儿,与外甥做媳妇罢!〔张倈云〕母亲,将妹子玉姐与兄弟为妻,做一个交门亲眷,可不好那!”
造句 / 例句:
暂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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