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  语:东窗事发
汉语拼音:dōng chuāng shì fā
成语含义:在东窗下的密谋已经被揭发。#语出元.刘一清《钱塘遗事.卷二.东窗事发》。后用「东窗事发」指阴谋或非法勾当败露。△「露出马脚
用法说明:
【语义说明】指阴谋或非法勾当败漏。
【使用类别】用在「事机败露」的表述上。
【例  句】
01、你们干尽这般丑事,如今东窗事发,法律难容!
02、他利用职权受贿,东窗事发后,人就没来上班了。
03、为人别做亏心事,否则东窗事发,将必吃上官司。
04、自从行贿案东窗事发后,官员纷纷跳出来撇清关系。
05、这些人自以为聪明,一旦东窗事发,不也是自身难保?
06、风声总会走漏,这些见不得人的勾当终于东窗事发了。
07、可别以为干坏事没人知,哪天东窗事发,可就难逃法网。
08、这种事是干不得的,一旦东窗事发,后果势必不堪设想。
09、没想到他会侵占公款,如今东窗事发,难免要身陷囹圄了。
10、这些不肖官员平日贪赃枉法,如今东窗事发,就要遭到法律制裁了。
书  证:
01.元.刘一清《钱塘遗事.卷二.东窗事发》:「桧曰:『可烦传语夫人,东窗事发矣。』」(源)
02.《喻世明言.卷三二.游酆都胡母迪吟诗》:「桧向方士说道:『烦君传语夫人,东窗事发矣。』方士不知何语,述与王氏知道。王氏心下明白,吃了一惊。」
03.《警世通言.卷二○.计押番金鳗产祸》:「我早间见那做娘的打庆奴,晚间押番归却,打发我出门。莫是『东窗事发』?若是这事走漏,须教我吃官司,如何计结?」
典故说明:秦桧是宋高宗时的丞相,却与金人私通,力主和议,企图卖国求荣。但是宋朝的名将岳飞屡败金兵,破坏了秦桧的奸计,于是秦桧一日之内连发十二道金牌,召回岳飞,等到岳飞回到京师,便将他下于狱中。秦桧想要杀掉岳飞,但是害怕朝廷社会的舆论,如果不杀掉岳飞,又怕岳飞阻挠和议,破坏自己和金人的协议。为此,秦桧坐在家中的东窗下,苦恼不已。他的妻子王氏知道了,就对秦桧说︰「擒虎易,放虎难。」意思是要秦桧把握机会,除去岳飞。秦桧被妻子的话打动,当晚便将岳飞处死。后来秦桧游览西湖,在船上看到岳飞的冤魂向他索命而死。不久之后,其子秦也死了。王氏请道士超度两人。道士在地府见到秦戴着铁枷,又在酆都看到秦桧和另一位陷害岳飞的大臣万俟,两人身上也都戴着铁枷在受苦。秦桧见到道士,便请他转告王氏:「我们在东窗下设计陷害岳飞的阴谋,已被揭发了!」后来这个故事被浓缩成「东窗事发」,用来指阴谋或非法勾当败露。
成语来源:#元.刘一清《钱塘遗事.卷二.东窗事发》秦桧1欲杀岳飞2,于东窗下谋3。其妻王夫人曰:「擒虎易,放虎难。」其意遂决。后桧游西湖,舟中得疾,见一人披发厉声4曰:「汝误国害民,我已诉于天,得请于帝5矣。」桧遂死。夫人思之。未几,秦6亦死。方士伏章7,见8铁枷,因问秦太师9所在,曰:「吾父见在酆都10。」方士如其言而往,果见桧与万俟11俱荷铁枷,备受诸苦。桧曰:「可烦传语夫人,东窗事发矣。」
〔注解〕
(1)秦桧:??西元1155,字会之,宋升州江宁人。性阴险,晚年更加残忍。高宗时为相,和金人勾结,力主和议,并诬杀岳飞等人,最后与金达成和议。卒谥忠献,宁宗改谥缪丑。
(2)岳飞:西元1103?1141,字鹏举,宋相州汤阴人,为宋朝名将。事母至孝,家贫力学。宣和年间从军,屡破金兵,复国有望,然因宰相秦桧力主和议,于是一日内连降十二道金字牌,召还,诬陷「莫须有」的罪名而死于狱中。孝宗时复其官位,谥武穆。宁宗时追封为鄂王,改谥忠武。有《岳武穆集》。
(3)谋:策画,计谋。
(4)厉声:语气严厉。
(5)得请于帝:指请准于天帝,来要秦桧之命。
(6)秦:宋人,生卒年不详,秦桧之子,本为秦桧妻兄与婢妾所生之子。官至少师。秦桧死后,秦亦被废。
(7)方士伏章:方士,研究神仙、祈禳等法术的人。伏章,方士名,宋人,生卒年不详。
(8)荷:音ㄏㄜˋ,扛,此处为穿戴之意。
(9)太师:职官名。三公之一。三公指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宋时称丞相为太师。
(10)酆都:俗传为冥府所在。
(11)万俟:生卒年不详,宋宋州阳武人,字符忠,担任湖北刑狱时,岳飞宣抚荆湖一带,曾得罪他。后与秦桧一同陷害岳飞。官至尚书右仆射。卒谥忠靖。万,音ㄇㄛˋ。俟,音ㄑ|ˊ。,《宋史.卷四七四.奸臣列传》作「万俟离」。离,音ㄒ|ㄝˋ。〔参考数据〕另可参考:明.田汝成《西湖游览志余.卷四.佞幸盘荒》
近义词:露出马脚  
反义词:神不知鬼不觉  瞒天过海  
参考成语:东窗事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