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成 语:天诛地灭
- 汉语拼音:tiān zhū dì miè
- 成语含义:诛,杀。灭,消灭。「天诛地灭」指所作所为天地不容。多用于发誓、赌咒。语出宋.朱晖《绝倒录.养脾丸》。
- 用法说明:
【语义说明】形容所作所为天地所不容。
【使用类别】用在「罪恶深重」的表述上。
【例 句】
01、他坏事做尽,却毫无悔改之心,必遭天诛地灭。
02、你掏空公司资产,恶意倒闭,害了这么多人妻离子散,必遭天诛地灭。
03、许多人都以「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」这句俗话,来为自己不当行为开脱。
04、为了表示改过的决心,他立下重誓说:「若再犯,天诛地灭,不得好死!」
05、地主见自己的土地老是有人乱倒垃圾,就做了一块木牌,上写:「乱倒垃圾者,天诛地灭。」 - 书 证:
01.宋.朱晖《绝倒录.养脾丸》:「不使丁香、木香合,则天诛地灭。」(源)
02.《二刻拍案惊奇.卷九》:「龙香姐,小生自那日惊散之后,有一刻不想你姐姐,也叫我天诛地灭!怎奈是这日一去,彼此分散,无路可通。」
03.《五色石.卷五》:「韦氏含着眼泪,指天设誓道:『这等孝顺的孩儿,我今若不把他做亲生的一般看待,天诛地灭!』」
04.《红楼梦.第二九回》:「宝玉听了,便向前来直问到脸上:『你这么说,是安心咒我天诛地灭?』」 - 典故说明:「天诛地灭」多用于发誓、赌咒,如违誓言咒语,必为天地所杀,形容所作所为,天地不容。宋朝朱晖《绝倒录.养脾丸》中记载,商人李生在市场上卖养脾丸,并在摊位前张贴巨大的告示,上写:「不使丁香、木香合,则天诛地灭。」意思是:不能使丁香和木香这两种药调和,则他将招致天地诛杀。后来,他果然因为用药不实得到报应,在一天夜里喝醉酒而溺死在河中。后来「天诛地灭」演变为成语,多被用于发誓、赌咒,如违誓言咒语,必为天地不容而遭诛杀。
- 成语来源:宋.朱晖《绝倒录.养脾丸》(据《说郛.卷四四》引)李生者,居余杭门外,善货殖1,日卖养脾2丸于市,尝揭3巨榜4于前曰:「不使丁香5、木香6合,则天诛地灭。」家蓄二婢以事炮制。李一夜饮醉而溺死于河,其家勿知也,但怪连日勿归,遣亲信四方寻求,略无踪迹。洎官验视,或有报其家者,亟前诣之,已腐败,仅能辨认。欲求免洗涤已不及矣,遂稿葬于丛冢间,立木牌于坟云:「发药李郎中之墓。」或有题于牌后曰:「卖药李郎中,昂藏辨不穷。一朝天赐报,溺死运河东。」未几,家计萧然,其妻遣去二婢,寻去所居,携二子以事人。或有问于妻曰:「尔夫修合不茍,天当佑之,何反报之。酷耶?」他日,后夫醉之,以酒叩之,妻云:「向所遣去二婢,先夫专委之修合,一名木香,一名丁香,其实不用二药也,故受斯报云。」
〔注解〕
(1)货殖:经商。
(2)脾:指脾脏,内脏之一。椭圆形呈赤褐色,位于腹腔左上侧,胃的贲门端的外侧。具制造白血球、淋巴球及分解红血球,贮藏铁质、调节脂肪、蛋白质的新陈代谢等功能。
(3)揭:张贴。
(4)巨榜:大的公告。
(5)丁香:植物名。桃金娘科蒲桃属,常绿乔木。叶对生,椭圆形或肾脏形。花白色或紫色,四瓣,有香味。因花形甚小,有如鸡舌,故亦称为「鸡舌香」。花蕾及其精油为重要香料,均可入药,为芳香健胃剂、驱风剂及兴奋剂。亦称为「素客」。
(6)木香:植物名。马兜铃科马兜铃属,蔓性多年生草本。叶纸质披细毛,通常为肾脏形或戟形。花暗紫色,先端为三角状披针形,下部呈球形。蒴果球形,有棱角。根可入药,有治眩晕、腹痛、袪痰等作用。 - 近义词:天打雷劈 天理不容
- 参考成语:地灭天诛 天地诛灭 天地诛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