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oss(老板):早期纽约的荷兰移民方言中的“工头”

1609年,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赞助下,荷兰人亨利哈德逊船长和20多名船员,驾驶“半月号”帆船从阿姆斯特丹出发,前往美洲大陆探险。当年9月,他们达到纽约河地区,用24美元从当地人手中买下了曼哈顿岛,并取名为“新阿姆斯特丹”,从而揭开了纽约历史的第一页。为了纪念哈德逊船长,围绕纽约市的大河被命名为“哈德逊河”。

随后,大量荷兰商人和冒险家移民到纽约。他们修建房屋,经营农场,从事贸易,创建了纽约这个世界大都市的初步轮廓。正是在这段时间,荷兰殖民者把荷兰语baas带入了英语,演变成立美国俚语boss(老板)。在荷兰语中,baasd的原意是“主人、户主”,在纽约的荷兰人用它来称呼监督徒弟的工人师傅。这个词很快被其他人采用,并迅速传遍美国,意义也演变成“老板,头儿”。

boss: [bɒs] n.老板,头儿,首领vt.指挥,调遣,当……的头vi.当首领,发号施令

bossy: ['bɒsɪ] adj.专横的,爱发号施令的

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V5词源英文版:boss 词源,boss 含义。

boss:老板,凸点

1.老板,来自荷兰语baas, 叔叔。代替过于正式的master.

2.凸点,词源同bosom,emboss.

boss:工头,老板,主人

该词往往使人想起17世纪建立纽约市的荷兰殖民者。那时候荷兰人的影响比较大,有一个词在荷兰人中间用得很多,这就是baas,意思是“主人”或“工头”。以后英国人取代了荷兰人的地位,也把baas一词接了过来,18世纪末期改拼为boss,到了1838年在美国英语中就已十分通用了。当时一位著名的美国作家库珀(J.Fenimore Cooper,1789 -1851)公开指责boss为粗俗语,并写信给词典编纂家韦伯斯特(Noah Webster,1758 - 1843),要求他帮助制止诸如boss,to belittle,to oppose,to advocate 一类粗俗词语的使用。然而,从boss进入英语之日起,它就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。最初它是作为master的委婉语使用,也许是因为外来词所以不如master那样含有令人不快的涵义。在当代英语中,boss作为标准语仍然保留了“工头”、“主人”、“老板”等义,尤用于商业和政治方面,在60年代期间一度还被用作少年俚语,流行一时,用以表示“第一流的”或“好的”。boss还常作动词用,如to boss someone about(把某人差来遣去),由boss派生的形容词bossy(专横的,爱指挥人的)也用得很多。

bare:赤裸的,光秃的;稀少的,刚刚够的

来源于原始印欧语,与英语bare同源的词有非日耳曼的立陶宛语basas(赤脚),日耳曼的德语和瑞典语bar,荷兰语baar。

Alabama:阿拉巴马州(美国州名)

Alabama,又译亚拉巴马州。出自于美国西南印第安人部落的乔克托语中的词汇Alibamule,意思是“灌木丛的清理者”。该单词后被改写为Albaamo,最初是当地一条主要河流的名字,后来在河岸边生活的原住民也把自己叫做阿拉巴马人(Albaamaha)。再后来法国殖民者来到此地,将地名讹作Alibamon。阿拉巴马州建立时据此取名,并再度讹作Alabama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