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ckanapes:自大而鲁莽的人,淘气孩子

该词古义为“猿”或“猴”,原系萨福克( Suffolk)第一公爵William de la Pole(1396 - 1450)的绰号。15世纪时Jack一词在英格兰常用以指“养驯的公猿”,和ape(猿)一词连用,类似于jackass(公驴)。这位公爵的盾形纹章(coat of arms)上有用来驯猿的坠子及链条的图案。因此,1450年当他教其政敌以叛逆罪处死之后,他先是被戏称为the Ape-clogge(猿坠),继而又得了Jacknapes(亦作Jack Napes)这一绰号,jackanapes 一词即为其变体。该绰号的本义是Jack of the ape,但也有人把其中Napes与Naples相联系,把jackanapes解释为monkey imported from Naples(从那不勒斯进口的猿)。到了16世纪jackanapes由专有名词转化为普通名词,表示“猿”或“猴”,最后又被用以喻指“自大而鲁莽的人”或“淘气孩子”,但该词如今已用得不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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