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lamour:魅力
说来有趣,glamour 一词的产生和gramruar育奠大的关系曲
古人对词常有一种神秘感。古埃及僧侣为了保住权力把读写技能当作神宙的一项秘密。平民对这种技能则怀有盲目的敬畏。甚至到了16世纪许多英国人还把它同巫术相联系。那时候拉丁文是少数有文化教养的人使用并垄断的语言。书都用拉丁文来写,知识分子用拉丁文进行交际。一位著名的德国教授仅仅因为用英语阱课而被解职除名。拉丁文是中等学校的主课,而拉丁文语法(grunmar)则是最主要的主课。1 6世纪前后的gramrnar school即是此一类型的学校。在耳不识丁的下层人民眼中语法成了一门神秘学( occult learning),grammar也成了富于魅力而不可思议的字眼。
究其根源,grammar系源自希腊语gram matike,并从拉丁语gram uzatica演化而来。以后在苏格兰方言中grammar一词逐渐讹变为glamour,并被赋予“魅力”或“魔力”之意。英国苏格兰小说家司各特(Sir Walter Scott,17711 - 1832)在他的小说中把它用于习语cast the glamour而使之得以推广,并最终成为现代英语中通用的一个词。因此,我们可以说glamour原为grammar的苏格兰语变体。与glamour并行发展的是法语中的grimoire,它却获得了“魔书”、“天书”等义。20世纪40年代美国英语又据glamour创造了glamour boy(迷人男子)和glamour girl(迷人女子)等流行词语。